近日,菲律賓一家法院做出裁決,判處去年4月被捕的12名中國漁民“買屋非法捕魚”罪名成立,分別處以他們6至12年不等的監禁,每人罰款10萬美元,並沒收船隻。
  從錶面上看,此次判決只是履行菲律賓國內所謂的正常司法程序,對進入菲所屬海域的“侵漁者”作出裁決,然而其中所蘊含的深意卻絕不僅於此。在距離東亞系列外記憶體長會議開幕僅3天的這樣一個敏感時間節點釋放這樣一條消息,菲律賓的企圖無非就是繼續造勢,將南海的“藍水”攪成“黃色”,並最終實現亂中牟利。
  實際上,對於即將召開的東亞系列外長會議,菲律賓方面可謂是精心策劃,蓄謀已久:早在今年3月,菲律賓就以“報道”為名,邀請眾多西方媒體隨船一舉“突破”仁愛礁封鎖,向故意“坐灘”的軍艦運送補給;1天后,菲律賓再次出手,向國際仲裁法庭提交了一份長達4000頁的起訴狀,“狀告”中國的南海九段線違背《聯合國海洋法公約》,要求仲裁庭對中菲兩國之間的南海爭議進行裁決,企圖以國際司法裁判使菲律賓的南隨身碟海非法權利主張披上“合法”外衣;隨後,菲律賓又一手炮製了半月礁抓扣事件,在中國的“家門口”再度扣押中國籍漁民;直到此次“判決門”,菲律賓終於如願以償的完成了其在東亞系列外長會議前的“動作部署”。
  即便如此,菲律賓也別高興得太早。儘管菲方已“謀事在先”,然而要想“成事”卻仍需“在理”。炮製這一系東森房屋列事件,固然會在一定程度上製造緊張氛圍。然而,指望藉此在東亞系列外長會上對中國施壓,註定難以得逞。
  首先,“判決門”本質上缺乏法律依據。此次事件中所涉及的漁民並非半月礁事件中的漁民。菲律賓對非法抓扣的中國漁民多次採取“抓而不判”的策略,直到“時機成熟”之時才放出消息,其目的就在於混淆國際輿論試聽,造成“菲律賓嚴守法律底線、中國侵犯菲律賓主權”的假象。然而,這種目的性極強的選擇性作法並不難辨別。事microSD實上,究竟是“誰”違反了“誰”的法,這本身需要進一步澄清。因此,這種缺乏事實依據的單邊判決根本就難以服眾。
  其次,“判決門”對中菲南海仲裁影響有限。菲律賓的算盤打得很精明,指望通過國內的“判決”來影響國際仲裁“判決”。然而,這種作法只能說明菲律賓做賊心虛,否則又何須在中國早就確定“不參與、不接受”的前提下仍執意通過所謂的執行國內法律來為自己“加分”呢?
  最後,“判決門”無法改變南海合作共贏的主旋律。縱觀近年來的東亞系列外長會議,合作與共贏無疑已經成為南海地區的主旋律。中國與東盟均一致同意致力於落實《南海各方行為宣言》,並開啟了《南海行為準則》的磋商。部分國家企圖將自身意志強加於東盟整體,進而挑動南海問題國際化的圖謀都毫無例外的遭到挫敗。對此,菲律賓其實早已心知肚明。
  據悉,東亞系列外長會議將於本周末拉開帷幕,我們期待在此次會議上產生更多有利於南海和平與穩定的“正成果”。
  (康霖,中國南海研究院研究員,海外網專欄作者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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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編輯:SN09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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